蛇口港食品出口委托貨代公司雙抬頭商檢報關操作指南
隨著國際貿易的深入發展,食品出口企業為提高通關效率、降低風險,常選擇委托專業貨代公司代理出口業務。在蛇口港,食品出口采用“雙抬頭”模式(即報關單上同時體現出口商和貨代公司信息)是可行的,但需符合海關及商檢監管要求。以下為具體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項。
法律依據
根據《海關法》《進出口商品檢驗法》等規定,出口食品需完成法定商檢(現為“出口檢驗檢疫”),報關單可體現“經營單位”(貨代)和“發貨單位”(實際出口商)雙抬頭。
貨代公司需具備食品類代理報關資質,且出口商需具備食品生產/經營許可證、出口備案等資質。
適用場景
出口商無自理報關能力,需委托貨代全權代理;
貿易條款為FOB/EXW,由國外買方指定貨代,但需保留出口商信息。
出口商責任
確認食品種類是否符合目的國準入要求(如FDA、歐盟標準);
辦理出口食品生產企業備案、原產地證書、衛生證書等;
提供完整貨物信息:品名、HS編碼、成分、規格、生產批次等。
貨代公司責任
審核出口商資質及單證合規性;
確認運輸方式(海運/空運)及船期,安排訂艙。
明確雙方權責,約定報關單雙抬頭格式(經營單位:貨代;發貨單位:出口商);
授權貨代代為辦理商檢、報關、運輸等手續。
申報主體:由貨代或出口商自行向海關申報;
所需單證:
合同、發票、裝箱單;
廠檢單、食品衛生證書(如適用);
檢測報告(微生物、重金屬等項目);
出口食品備案證明、加工工藝說明等。
流程:
通過“中國國際貿易單一窗口”提交電子申報;
海關審核并安排現場查驗(如需);
獲取《出境貨物檢驗檢疫工作聯系單》或電子底賬數據。
雙抬頭報關單填寫要點:
經營單位:貨代公司名稱及海關編碼;
發貨單位:實際出口商名稱及海關編碼;
備注欄注明“雙抬頭報關,實際貨主為XXX公司”。
必備單證:
報關委托書(體現雙抬頭);
商檢通關單/電子底賬號;
海運提單、裝箱單、發票、合同;
食品相關許可證件(如《出口食品生產企業備案證明》)。
貨代通過“單一窗口”提交報關數據;
海關審核通過后,系統生成電子放行指令;
如遇查驗,配合海關進行貨物查驗,提供樣品或補充說明。
憑放行條辦理碼頭裝船手續;
貨代向出口商反饋提單、報關單副本等文件;
出口商辦理稅務核銷、外匯結算等流程。
責任明晰:貨代負責通關風險,出口商專注生產和貿易;
專業高效:貨代熟悉蛇口港海關監管要求,避免單證錯誤;
合規保障:確保食品標簽、添加劑等符合目的國法規。
資質審查:確保貨代具備食品類代理資質,避免借用抬頭導致風險;
單證一致性:報關單、提單、商檢證書的貨主信息需與雙抬頭匹配;
時效性:食品易腐,需提前規劃商檢和船期;
風險防范:購買貨運保險,明確運輸途中質量責任劃分。
蛇口港食品出口采用雙抬頭模式,既能發揮貨代公司的專業優勢,又能保障出口商的合規權益。關鍵在于提前規劃單證、選擇可靠貨代,并確保全程符合海關及檢驗檢疫要求。建議出口企業與貨代建立長期合作機制,優化食品出口全流程效率。